10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可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发放相关贷款,并于次一季度第一个月向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对符合要求的贷款,人民银行按照贷款本金的100%提供再贷款支持,标志着我国正式推出了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这一创新金融工具。此举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
兴业银行厦门分行高度重视、积极响应,在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及总行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金融主管部门的新精神和新要求,研究政策细则,梳理工作流程,积极同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沟通,全面深入了解上市公司在股票回购和增持方面的合理资金需求。截至目前,分行已完成2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回购增持贷款业务审批并已完成借款合同签署。此外,尚有多家上市公司及股东股票回购增持贷款业务已批复或者正在审批中,为资本市场稳定发展持续注入动能。
长期以来,兴业银行厦门分行始终高度重视对上市公司客户群体的支持和服务,积极打造契合上市公司特点和需求的综合化金融服务体系,为上市公司提供包括市值管理、定增融资、转债融资、员工持股计划融资、并购贷款等“一站式”、全链条、综合化金融服务支持,助力上市公司实现资本结构优化和长期价值提升。
下阶段,兴业银行厦门分行正全力推进后续贷款投放工作,强化贷款资金的监督与管理,确保贷款资金专款专用,为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金融服务,书写金融服务“兴业”篇章。